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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时间: 2015-03-30 14:12 分类: 职场观察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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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市编制计划和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实际,拟专项招聘医生34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利川市人民医院4名、利川市民族中医院3名、沙溪乡卫生院5名、文斗乡卫生院3名、建南镇卫生院5名、忠路镇卫生院4名、毛坝镇卫生院4名、谋道镇卫生院5名、利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人。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同时在恩施州人社局网、利川市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06室(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1组)

3、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放射医学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文本见附件3)现场报名,2015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组织测试

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市卫计局组织加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

七、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州人社局备案,并在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州人社局准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承诺协议,办理人事代理。

联系电话:

利川市人社局人才流动调配股:0718-7285806

利川市卫计局人事股:0718-7285417

联系人:利川市人社局付娜

利川市卫计局周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