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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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广告法》顺利实施,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利川市工商局决定从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将以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互联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户外广告和各类印刷品广告为重点执法对象,以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烟草、酒类、教育培训、招商及投资理财、房地产、农药、兽药、农林种植养殖等类别的广告,以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为重点执法领域,认真清理和严厉查处违反新《广告法》规定的虚假类、禁止类、限制类违法广告。
专项执法行动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查处、总结巩固三个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属自查自纠阶段,在这个阶段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广告主可对已发布的广告进行自查自纠,对涉嫌违反新《广告法》的及时纠正或撤除,可免除行政处罚。9月15日之后,利川市工商局将严格按照新《广告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文章来源:中国利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