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始县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公开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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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编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7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安排,建始县业州镇财政所等4个单位公开选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二、选聘范围:全县乡镇财政所分流人员。
三、选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它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7年8月31日止);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县财政局在2017年7月21日下午6:00前将《建始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汇总表》报送人社局事管股。
(二)报名地点:建始县财政局人教股。
(三)资格审查:县财政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
1、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聘资格。
计划选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县财政局同意后并于2017年7月24日之前函告建始县人社局,可以组织考试(含笔试、面试)。
(四)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3)《建始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五、笔试:
笔试由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县域县情。
考试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按照选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县纪检监察部门纪律审查后,在“建始县人社网”上公示。
面试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面试题一般为3至5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采取临时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七、组织体检
县财政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组织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一道题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
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县财政系统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附件1:建始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建始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建始县2017年公开选聘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