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工商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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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市工商局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今年5月份省工商局下发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展其生存和发展空间,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截至目前,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私营企业的有10户。
该局在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开辟了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对申报“个体转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当场颁发营业执照;对填写申报材料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实行代办和一对一的行政指导服务。
据介绍,为简化程序,方便个体工商户办理转型升级手续,省工商局规定,采取注销新设方式办理工商登记,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允许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以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住所)为企业住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时提交的产权证明符合登记要求且仍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只需提交住所承继使用说明或租赁协议,住所权属证明文件可以沿用;在前置许可证件所涉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相适应的情况下,允许转型升级的企业沿用原个体工商户持有的有效前置许可证件先行办理相应经营项目的工商登记,并在6个月内提交经相关部门变更的前置许可证件。